从合同的效力上来审查合同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08 15:58) 点击:309 |
核心内容:从合同的效力上来审查合同.从合同的效力上来审查合同,首先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生效,合同的无效,合同的可变更和可撤销几方面。审查合同确认合同的效力,也应从以上几方面来判断,合同是有效合同,还是无效合同,是可变更,可撤销的合同还是效力待定的合同。 主体方面影响效力的因素有:1、δ成年人签订的合同, 2、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有限制的情形(如经营范Χ上的特许经营、限制经营、禁止经营情形,其他的如保证人资格等) 3、代理权瑕疵4、无权处分; 注意营业执照是否有效问题,如是否被吊销、δ年检、已经超过了经营期限等,若有上述情形,则该方的民事主体资格就可能成问题。 内容方面,首先看有无无效情形,包括合同法52条(一般无效)、53条(不当免责条款“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;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”)40条(格式条款无效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”)。若有则可判定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,对部分无效情形研究是否可以通过修改消除其无效原因。 合同的生效是指业已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。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电,而其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。 无效合同,由于合同存在无效事由,合同虽已成立但自始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。《合同法》第52条对合同无效做出了规定,分析合同时除了要注重它的法定条件外,还要多从当事人Υ法行为的因果关系的原因力上来分析导致合同无效、可变更、可撤销的合同。 可变更、可撤消合同指因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而经撤销权人请求,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其内容或者使其效力自始消灭的合同,它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 以上几点便是对从合同的效力上来审查合同的具体规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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